承德騰飛中等專業(yè)學校
Tengfei Secondary Technical Scho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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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學校園欺凌認定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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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學校園欺凌認定標準

中小學生欺凌是發(fā)生在校園(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)內(nèi)外,、學生之間,一方(個體或群體)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,、語言及網(wǎng)絡等手段實施欺負,、侮辱,,造成另一方(個體或群體)身體傷害、財產(chǎn)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,。

校園欺凌的主要類型:

一是肢體欺凌推人,、打人、用肢體暴力惡意戲弄別人,。

二是言語欺凌:取笑別人的花名(綽號)嘲笑別人身材或背景,、語斥責。

三是孤立欺凌:故意無視別人的存在,、聯(lián)合起來排擠人,、恐嚇不要與某人玩耍等。

四是強索欺凌:刻意強取或收藏他人之物品,,或以威嚇方式強迫別人替自己服務,。

校園欺凌的概念應包含如下五項核心要素

一、發(fā)生范圍:學校管控范圍內(nèi),。

二,、主體:學生之間,。

三,、主觀狀態(tài):蓄意或者故意施加傷害。

四,、行為特點:持續(xù),、反復性傷害。區(qū)別于校園暴力等一次性攻擊與傷害行為,,且對重復次數(shù)的累計判斷應限于定期限內(nèi),。

五、行為后果不限于身體傷害,,有可能造成財產(chǎn)性損失,,同齡人間的勒索和精神傷害如導致精神疾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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